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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中央本级)网管中心视频调度管理显示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0 16: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子检务工程(中央本级)网管中心视频调度管理显示系统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子检务工程(中央本级)网管中心视频调度管理显示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BJJF-2017-139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立新

项目联系电话:671166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李明 010-652094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立新 010-6711664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检务工程(中央本级)网管中心视频调度管理显示系统改造工程

采购数量:1

采购用途:改造完毕后将完全提升高检院对全院各类涉检视频业务的管理调度及系统运维能力。

简要技术要求/或基本概况介绍/招标项目的性质:高清显示系统建设;配套电视墙服务器建设;图像采集系统建设;扩声系统改造;智能交互机器人及集控系统建设;会议控制系统改造;装饰改造(顶面/墙面/地板/灯光)。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近2个月内的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4、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9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至2017 9 2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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