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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社会专业机构(联合体)的资格选择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0 13: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房山区审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社会专业机构(联合体)的资格选择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房山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社会专业机构(联合体)的资格选择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CG2017【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建波、佟喜华、王鑫

项目联系电话:693611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审计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长阳CSD商务广场C座10-12层)

联系方式:813126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936113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采购部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内容:

1.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资格

2.中标服务商数量:≤9家

3.服务范围:参与房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

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结(决)算审计、项目绩效审计及审计调查。社会专业机构(联合体)中标只表明入围房山区审计局聘请社会专业机构(联合体)参与政府投资审计资格备选库,并不与具体审计项目挂钩。房山区审计局可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再通过比选竞争等方式确定入围的社会专业机构(联合体)参与审计监督工作。

4 服务期限:3年(具体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

二、相关要求

1.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建设项目财务审计的条件,工作业绩突出,有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结(决)算审计、项目绩效审计及审计调查经验,能够在当地依法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及相关业务,在以往的工程造价咨询及相关业务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没有出现重大失误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执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好,没有发生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和诉讼败诉及借用、挂靠他人资质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应组建专家备选库,拟委派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的专家备选库,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工程类、财会类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5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人。专家备选库人员须在本企业执业满6个月,且注册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投标人及拟参与审计工作人员应熟知《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规范,熟练掌握政府投资审计的各种规定。

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内容。

 5.计费标准:本次招标入围社会专业机构(联合体)参与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费用拟按照《房山区审计局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计付费标准》(房审办〔2015〕 2号)执行。在三年的入围有效期内,如国家、市有关部门出台 新的费用标准 文件,按房山区审计局从其规定制定的标准执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8、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声明9、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函10、供应商信用记录声明11、注册在外省市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须提供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文件12、北京市设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13、资质证书14、联合体协议15、提供专家备选库人员16、服务承诺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9:30 至 2017年09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采购部2)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领取要求:

1、联合体双方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参与报名时,必须出具本授权书,授权书均须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备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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