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长春市九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九台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九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YC17334116(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岩
项目联系电话:187431643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李岩 187431643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 0431-819056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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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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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480.2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招标文件售价:¥4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当在北京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2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市九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YC17334116(CG)
- 招标条件
为推动九台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服务效率,九台区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决定实施长春市九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长春市九台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为实施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现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
-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2.2 项目地点:九台区营城街道附近。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三部分,①中途提升泵站1座,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日;②营城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规模1.5万立方米/日,远期规模3万立方米/日;③营城区域排水主截流管道,共计4.82公里(管径DN1200-DN800),主干管和干管29.2公里(管径DN400-DN800),共计34公里。
2.4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估算约为【17480.27】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 合作模式
3.1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包括建设期1年和运营期29年。
3.2 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采用“BOT(建造-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 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九台区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与采购人确定的投资总额的30%。其中政府平台公司1元购买1股,其余社会资本以现金方式出资。
(3)采购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负责本项目所涉工程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4)项目公司在运营期间,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设施,并获得政府付费。以上收入用于项目公司弥补建设成本、经营成本、归还债务本息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
(5)区政府支付付费责任时,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对项目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对应支付的费用进行必要的调整。
(6)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项目协议约定的机制、流程和资产范围,将本项目相关设备设施、土地及地上构筑物等实物资产、项目运营资料档案等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7)上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具体设定为准。
- 申请人资格要求
通过长春市九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报名。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当在北京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0.00元,售后不退。
(2)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以上材料报名时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14时(北京时间),地点在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210室。
6.2 下列情况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2.1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6.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6.2.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九台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岩
电话:1874316433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办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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