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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2016年高标准粮田气象保障工程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0 09: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鹤壁市2016年高标准粮田气象保障工程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HNLH[2017]HB21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鹤壁市2016年高标准粮田气象保障工程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建设项目已经QXT2017006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气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2016年省级高标准粮田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2016年高标准粮田气象保障工程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建设项目

2.2采购预算60万元

   一标段:20万元

   二标段:40万元

2.3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移动终端APP气象服务系统

二标段:高标准粮田农情信息监测服务系统

2.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河南省相关标准、规范,并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项目相符;

3.3投标人需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3.5企业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站查询截图和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参加报名,上述所有证件、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报名时间:201792020179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3报名地点:鹤壁市嵩山路与卫河路交叉口卓特科技412房间。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个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气象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9392953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嵩山路与卫河路交叉口卓特科技412房间

联系人:付永玉    

联系电话:1303389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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