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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储备土地维护管理及安置区零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19 15: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的委托,对 储备土地维护管理及安置区零星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3-201709-789268-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储备土地维护管理及安置区零星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500,000               

四、采购数量: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共分二个子包。具体子包划分以及发包价如下: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采购预算

储备土地维护管理及安置区零星工程(番禺大道以西)子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土地维护费:215.28万/年×2年=430.56万元;

安置区运营管理费:85.56万元/年×2年=171.12万元;

商铺物业维护费:44.16万元/年×2年=88.32万元。

以上合计690万元/两年。

储备土地维护管理及安置区零星工程(番禺大道以东)子包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土地维护费:174.72万/年×2年=349.44万元;

安置区运营管理费:69.44万元/年×2年=138.88万元;

商铺物业维护费:35.84万元/年×2年=71.68万元;

以上合计560万元/两年。

特别说明:(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上述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注:本项目分二个子包,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子包的投标(可采用同一套项目班子),但不可以兼中,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顺序将按子包1、2的顺序进行。某投标人在评审时被推荐为某子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视为自动放弃后续评审子包的第一中标人(中标)资格,但仍参与后续子包的评审;若该投标人在后续评审的某个子包(或多个子包)排名第一,则由该子包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如果出现某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则仅在该子包内从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排名从前至后的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子包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依次上升替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子包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子包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在其他子包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子包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若某子包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任何原因导致该子包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子包内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且不超过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安排资金(本项目费用包括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的一切费用,实际支付的费用以番禺区财政局核定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1国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

1.4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公平竞争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原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前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公平竞争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原件。

6、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6.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2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和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20日 至 2017年10月1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北路1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3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北路13号

十、开标时间:2017101310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北路13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胡工联系电话:020-8462021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陆工 联系电话:020-8464204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北路13号
联系人:黄俊锋联系电话:84620210
传真:020-84620210-622邮编:511450
(三)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兴路38号
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020-84644703
传真:020-84644703邮编:511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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