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东辽县辽河源镇荣华村民委员会东辽县辽河源镇荣华村五组桥涵工程招标公告2017年9月19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19 09: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辽县辽河源镇荣华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辽县辽河源镇荣华村五组桥涵工程招标公告2017年9月19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辽县辽河源镇荣华村五组桥涵工程招标公告2017年9月19日

项目编号:LYHJZB2017—064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连

项目联系电话:0437-31165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辽县辽河源镇荣华村民委员会

地址:东辽县辽河源镇荣华村

联系方式:郝凌君0437-50950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连0437-3116563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东辽县辽河源镇荣华村五组桥涵工程招标公20179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辽县辽河源镇荣华村五组桥涵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96号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东辽县辽河源镇荣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计划工期

2.1工程概况:辽河源镇荣华村五组桥涵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LYHJZB2017—064ZC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采购预算:62.6575万元。

2.5建设地点:东辽县辽河源镇荣华村。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4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工期2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相关专业)及以上资格。

3.3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外吉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入吉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外吉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入吉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63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辽河源镇荣华村民委员会

地址:东辽县辽河源镇荣华村

邮编:136200

联系人:郝凌君

电话:0437-5095059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编:136200

联系人:段连

电话:0437-3116563

传真:0437-311656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相关专业)及以上资格。3.3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入吉企业: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65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9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外吉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入吉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