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沂水县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名称: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金成
联系电话:05392208652
联系地址:沂水县正阳路9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升全
联系电话:18905498722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63-1号
电子邮箱:18905498722@163.com
三、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LYZCZB-YS-2017-109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7-23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沂水县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规划范围、内容、成果及深度要求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乙级及以上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和乙级及以上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资质,具有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方面的经验。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编制能力,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且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项目组主要人员配置应涵盖规划、市政、交通等专业背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09月19日至2017年0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现场购买(以下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创人员(以上人员一经确定后不得擅自更换)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件、身份证、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或证明(2017年度,需明确到个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负责过类似项目的规划设计合同,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投标保证金”字样。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7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