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水路高温水管网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濮阳市热力公司委托,就滨水路高温水管网工程材料采购项目A包、B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NYDPY-采字2017-GK- 267
2.项目名称:滨水路高温水管网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 预算金额:450万元
5. 供货地点:濮阳市热力公司指定地点
6.项目包段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包
A包:螺旋钢管Φ720*12,Q235B标准材质,GB/T9711-2011标准,厚度不低于11.3mm,2472米,206根。
螺旋钢管Φ377*8,Q235B标准材质,GB/T9711-2011标准,厚度不低于7.4mm,1644米,137根。
B包:聚氨酯黑料16吨,白料13吨
7.工期:A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供货完毕;
B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供货完毕;
8.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为生产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00万元(含)以上的钢管销售合同3份(合同原件,且合同加盖骑缝章);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B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除提供自己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外,还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家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以及厂家的法人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耐高温聚氨酯泡沫塑料(成品)出具检测报告,黑、白料出具出厂检测报告;
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0万元(含)以上的聚氨酯销售合同3份(合同原件,且合同加盖骑缝章);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若具备生产能力,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中标金额取大舍小。
四、报名须知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按照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若为代理商投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仅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拒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予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 2017年9月2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时报名。
2.报名地点:濮阳市京开大道戚城公园龙宫二楼
3.招标文件的发售及递交: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10:30;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资格的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招标人将保留查询投标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标资格。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A包:人民币壹万元整
B包:人民币壹仟元整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热力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93-6632639、15903937177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93-8593977、1563933452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