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村落南口镇侨乡村保护项目南华又庐枕屋修缮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中国传统村落南口镇侨乡村保护项目南华又庐枕屋修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1-201709-08101-0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传统村落南口镇侨乡村保护项目南华又庐枕屋修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16,55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中国传统村落南口镇侨乡村保护项目南华又庐枕屋修缮项目采购;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计划编号:M3-201709-08101-007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必须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类考核证书;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省内企业报名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证明资料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3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日期需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 5、因现场情况较为复杂,为让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做到心中有数,潜在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天秀二横街30号核实身份证原件,并取得代理机构盖章文件后,到工程所在地现场踏勘后交业主盖章(现场勘查证明格式见附件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7、报名时,须由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备注:投标人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5)踏勘证明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18日 至 2017年09月2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县新县城天秀二横街30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县新县城天秀二横街30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县新县城天秀二横街30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刘工 | 联系电话:0753-611591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41120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2楼201 |
联系人:贺安之 | 联系电话:0752-2689363 |
传真:0752-2689359 | 邮编:516001 |
(三)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南口镇圩镇 |
联系人:曾新园 | 联系电话:0753-2411207 |
传真:0753-2413828 | 邮编:51405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发售表及踏勘证明格式
发布人: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