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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救助管理站采购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皖C-2017-ZF-CG-Z-396

作者: 发布于:2017-09-15 08: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蚌埠市 政府采购 中心受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委托,现对蚌埠市救助管理站采购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蚌埠市救助管理站采购保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皖C-2017-ZF-CG-Z-396
3、采购人名称:蚌埠市救助管理站
4、采购人地址:蚌埠市航华路1281号
5、项目性质:安保服务
6、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
7、项目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1年
8、项目预算:25万元,服务期限一年
9、项目内容:蚌埠市救助管理站采购保安服务,服务期限一年。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安人员必须具有保安从业资格证;
3、业绩要求: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 15万元/年及以上,且已服务一年及以上安保服务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4、拟任项目经理 2012 年 1月 1 日以来具有一年及以上安保服务工作经验。
注:提供业绩合同原件(若合同体现不出项目经理业绩,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拟任项目经理必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6、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企业,且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9 月 14 日
2、开标时间:2017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3、开标地点: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见三楼电子显示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0 月 10 日 9 时00分
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网上自行下载。
1、下载时间:2017 年 9 月 14 日以后
2、下载地址: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bbztb.cn
投标人投标前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3、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开票所需的纳税人识别号,以投标人注册登记时填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投标人需确保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说明:
1、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上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以电子档形式出售。
3、投标人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和招标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皖C-2017-ZF-CG-Z-396投标保证金,皖C-2017-ZF-CG-Z-396招标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6、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7、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及以上的标包、服务预算50万元及以上的标包,投标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外,其他有关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以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登录官方网站查询,不接受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证明。
8、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9、省属企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会员库的会员。
10、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1、本项目如有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公示结束前提出(经复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在复审公告结束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2、中标(成交)公示期结束前,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没有因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问题被依法处理而被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公示期结束,招标(采购)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被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反映存在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法:
单位: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杨化      电  话:0552—2072395;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传真:0552-2072395
邮 箱: 1669690600@qq.com(邮件不得署名)
七、本招标公告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蚌埠市信息公开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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