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学校采购2017年冬季取暖煤项目三、四标段
作者: 发布于:2017-09-15 08: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扶余市学校采购2017年冬季取暖煤项目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DXZB20170915
一.招标条件
扶余市学校采购2017年冬季取暖煤项目三、四标段 ,招标人为扶余市大林子九年一贯制学校、扶余市新城局工业园区中心小学,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内容:煤炭采购
采购量(三标段):原煤1170吨、块煤575吨;
采购量(四标段):原煤1152吨、块煤440吨。
2.2 控制价:三标段:153.1715万元;四标段:129.0199万元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各学校地点;
2.4 交货期: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第一轮供货,随使用进度持续供货,直至完成全部供货;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当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
3.4投标人须具有全额资金垫付能力,并须在报名时提交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
3.10投标人须提供煤炭存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每标段的存货量在1000吨以上)。
3.11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科出具的犯罪查询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承诺书原件、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科出具的犯罪查询记录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地点: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大林子九年一贯制学校、扶余市新城局工业园区中心小学
联系人:于新途、孙立辉 联系电话:13894143360、136307266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1398号吉林恒亚2楼
联系人:张 女士 联系电话:18243073806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