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书画配框托裱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受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军事博物馆书画配框托裱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军事博物馆书画配框托裱
项目编号:2017- JBCL-1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卫东 赵小小(干事)
项目联系电话:010-668660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九号
联系方式:王卫东 赵小小(干事),010-668660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卫东 赵小小(干事),010-6686606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复兴路九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原文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京外供应商在北京须设有分公司或办公制作场地(需提供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将作废标处理。(四)2008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须有完成国内省级及以上博物馆、纪念馆、大型公共场馆,文物收藏展示机构、知名美术家(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及以上)工作室,军队军以上知名场所或地方单位省部级大型会议室、会客厅等国画油画的配框和托裱工作,提供2个相关业绩合同或书面证明材料(须盖需求方公章)。(五)投标时应提供配框、托裱服务方案及样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08:00 至 2017年09月2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复兴路九号军事博物馆博兴大厦五层采购办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复兴路九号军事博物馆三层大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字画装裱。
- 2008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须完成国内省以上博物馆、纪念馆、大型公共场馆,文物收藏展示机构、知名美术家(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及以上)工作室,军队军以上知名场所或地方单位省部级大型会议室、会客厅等国画油画的配框和托裱工作,提供2个相关业绩合同或书面证明材料(须盖需求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为公司正式员工的书面声明。
- 京外供应商须提供在北京行政区域内设有分公司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招标人不对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