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区洺河北路(京广铁路-新洺路)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14 10: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永年区洺河北路(京广铁路-新洺路)污水管道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330020073
项目联系人:付静
项目联系电话:13483096556
采购人:永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永年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6835838
代理机构:河北晶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邯山区滏河南大街288号新东方城市广场商业区A座20层A-20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483096556
预算金额:184.35342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区(永年区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原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1月-2017年8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必须包含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附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申报表和税务部门扣缴证明)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7、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0310-2990706。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质证书; 5、提供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原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1月-2017年8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必须包含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附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申报表和税务部门扣缴证明)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一份(装订成册),到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区(永年区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电话:0310-663312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项目名称:永年区洺河北路(京广铁路-新洺路)污水管道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330020073
项目联系人:付静
项目联系电话:13483096556
采购人:永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永年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6835838
代理机构:河北晶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邯山区滏河南大街288号新东方城市广场商业区A座20层A-20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483096556
预算金额:184.35342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区(永年区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原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1月-2017年8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必须包含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附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申报表和税务部门扣缴证明)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7、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0310-2990706。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质证书; 5、提供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原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1月-2017年8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必须包含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附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申报表和税务部门扣缴证明)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一份(装订成册),到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区(永年区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电话:0310-663312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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