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至县创建猕猴桃知名品牌示范区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周至县创建猕猴桃知名品牌示范区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周至县创建猕猴桃知名品牌示范区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周至县创建猕猴桃知名品牌示范区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B-2017-464
三、采购人名称: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八楼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创建猕猴桃知名品牌示范区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36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
请投标人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投标报名。
2、招标文件发售
通过投标报名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八楼)。
4、报名费:每家300元。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9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9日14时30分
3、开标地点:周至宾馆(西安市周至县中心东街25号)北楼三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白工、刘工
联系方式:15319737277(报名前请致电)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 号:102807336850
十一、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029-8711394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