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地铁1、2、13号线、八通线等公安光缆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地铁1、2、13号线、八通线等公安光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地铁1、2、13号线、八通线等公安光缆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7-7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妍、马静
项目联系电话:65913057、65915614、652445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方式:652232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妍、马静、65913057、65915614、65244576、65951037(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地铁1、2、13号线、八通线等公安光缆建设项目
数量:地铁1、2、13号线、八通线等公安光缆建设一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地铁1、2、13号线、八通线等公安光缆建设项目提供优质的货物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77.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4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本人民币600元(含附件部分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用途:用于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地铁1、2、13号线、八通线等公安光缆建设项目
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标书款银行账号: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银行账号:1119 1701 0400 02067
开户行行号:1031 0001 9176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被授权人携带1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经检查合格,签署保密协议及供应商承诺书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并装订成册: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交“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6、进口产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