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312国道周边、淮河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0912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312国道周边、淮河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与。现将有关采购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312国道周边棚户区和淮河路周边棚户区进行改造,两个棚户区合计总占地面积1019.99亩,总户数659户,房屋总面积166023平方米。其中312国道周边棚户区占地面积791.37亩,居住户数492户,房屋建筑面积130953平方米。淮河路周边棚户区占地面积 318.62亩,居住户数167户,房屋建筑面积35070平方米。
本项目采用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安置棚户区拆迁居民,其中产权调换(建设安置房安置)的房屋建筑面积124566.16平方米,货币补偿安置的房屋建筑面积41456.84平方米。对棚户区1109.99 亩土地统一征收并补偿。
本项目建设安置房124566.16平方米,在两个安置点建设,分别位于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枣园小区东区和桃园小区内。本项目在枣园小区东区建设的安置房位于其西北部,占地面积26554平方米,建筑面积74311.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6580.06平方米,公共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7604.07平方米;本项目在桃园小区建设的安置房位于其东北部,占地面积35725平方米,建筑面积50254.5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1718.01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8536.55平方米。项目同时建设道路、给排水、供电、弱电、绿化等工程。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注册资金在1.6个亿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规定的承担项目融资或建设(运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312国道周边、淮河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协助房屋丈量、公示、评估、征地拆迁服务、货币化安置等服务工作。
四、确定中标单位原则及要求
合理低价法。
五、发布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及地点
1、发布公告时间:2017年9月12日
2、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到安徽江南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报名,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8楼(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江南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八楼
联 系 人:李工、王工
电话:0564-3378538
六安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江南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