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交通管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受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的委托,对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交通管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SZKM201711005;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分包,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备注 |
1 | 执法记录仪 | 330 | 套 | 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内存32G |
2 | 执法记录仪采集站 | 59 | 台 | 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硬盘 21口 12T |
说明: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本项目所投产品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签订合同
2.3交货(安装)期:待财政资金到位后15日内交货。
2.4付款方式:1.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再供货付款;2.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支付。
2.5交货地点:全省16个地州县、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提供的产品,必须按甲方要求印制有“交通执法”标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设备的供应商或生产商;
3.2.2投标人若非产品制造商(即属于经销商/代理)的,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授权书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2.3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须经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照GA/T947-2001标准检测通过,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2.4投标人所投采集站产品需符合《GB 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实验方法》,并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其中,3.2.2~3.2.4条须彩色扫描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原件交评标委员会备查。
3.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有安装、调试、维护的能力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保证售后维修的及时、快捷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应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9 月 12 日至2017年 09 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至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德润朗悦湾A座28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 10 月 11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00 分,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3。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3。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曙光东区49栋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871- 63811637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德润朗悦湾A座28楼
联系人:曹伟
电话:0871-65173059
7.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