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新能源电动车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规划报告及规划环评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编号:GXXK2017-GGDL-GB4G055)招标公告公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新能源电动车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规划报告及规划环评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编号:GXXK2017-GGDL-GB4G055)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新能源电动车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规划报告及规划环评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编号:GXXK2017-GGDL-GB4G055)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XK2017-GGDL-GB4G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闭健健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678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
联系方式:黄先生,电话:0775-67872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闭健健,0775-4567812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港宁花园小区A区2栋0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新能源电动车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规划报告及规划环评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编号:GXXK2017-GGDL-GB4G055)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贵港市新能源电动车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规划报告及规划环评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新能源电动车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规划报告及规划环评报告编制服务
二、项目编号:GXXK2017-GGDL-GB4G055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贵港市新能源电动车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规划报告及规划环评报告编制服务主要包括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总体规划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伍拾壹万玖仟元整(¥5519000.00元),其中: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预算价为: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②总体规划报告编制,采购预算价为:叁佰柒拾贰万柒仟元整(¥3727000.00元);③规划环评报告编制,采购预算价为:柒拾玖万贰仟元整(¥792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5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服务范围须包含规划咨询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是国家环保部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荐单位。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规划环评和规划方面的业绩;项目负责人需有规划及规划环评方面的项目经验,以合同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截止日期止)。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上1-8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7.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7.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联系人:刘素琼,联系电话:0775-2911848。
7.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7.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7.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7.6、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明期限及日期)。上述资料①~③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8.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8.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8.2.1、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8.2.2、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账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8.2.3、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8.2.4、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8.2.5、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8.2.6、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8.2.7、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8.2.8、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招标文件开标要求的资料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ggggjy.gxgg.gov.cn)上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1、招标人: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75-6787286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港宁花园小区A区2栋001号
联系人:闭健健
电 话:0775-4567812
3、监督部门:贵港市港北区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5-4258140
贵港市港北区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75-4258127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5-4563428
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服务范围须包含规划咨询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4、投标人必须是国家环保部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荐单位。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规划环评和规划方面的业绩;项目负责人需有规划及规划环评方面的项目经验,以合同为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上1-8项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3日 08:00 至 2017年09月1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明期限及日期)。上述资料①~③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5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