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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公开招标-[350200]HC[GK]2017013-电子物证室基础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12 17: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子物证室基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子物证室基础设备

项目编号:[350200]HC[GK]2017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5555912/5333807(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海沧公安大楼

联系方式:吴春仙 0592-60859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0592-5555912/5333807(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子物证室基础设备,1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61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2日 18:00 至 2017年09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xmzfcg.gov.cn:8090/ )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xmzfcg.gov.cn:8090/ )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厅6 (C404)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账号:厦门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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