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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公安局购置两场建设装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12 17: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保定市满城区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定市满城区公安局购置两场建设装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公安局购置两场建设装备

项目编号:HFZB-2017-1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双娟

项目联系电话:151757633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定市满城区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满城区中山西路151号

联系方式:南伟 0312-70788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立栓 0311-80980022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一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供货、安装能力和良好售后服务体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靶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等相关内容 ; 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自动报靶系统、起倒靶、冲撞靶车、反恐冲撞靶、靶场收弹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4、供应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报名持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注: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审核通过,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若因投标单位原因报名不成功并影响后续投标,后果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若有疑问请与代理公司联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3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满城区育才南街610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本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保定市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满城区育才南街61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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