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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财政局可研编制单位项目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12 18: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颍上县财政局可研编制单位项目库采购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颍上县财政局可研编制单位项目库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SZGY-CG2017246

3、服务内容:(1)编制项目建议书;(2)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文。

  6、标段划分:共6个标段,每个标段招三家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投标人资格:

   2.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具有工程咨询(公路专业资格)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二标段:具有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专业资格)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标段:具有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标段:具有工程咨询(建筑专业资格)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五标段:具有工程咨询(农业专业资格)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六标段:具有工程咨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资格)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具有独立编制过三个10万元及以上工程咨询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2.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6 个标段投标,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

3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无以下行为:(1)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2)有违法违规行为(3)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4)有不良行为记录

4项目班子要求:由投标人根据以后所授项目组建,投标人必须保证所组建的项目班子人员资格符合国家规定,并且满足项目实际需要。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1010 10 00 

  2、开标地点: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颍上县人民西路246]

四、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FuYang/)、颍上招投标网(http://ysxztb.com) 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10101000分,地点为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6.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颍上县政务信息网http://www.ahys.gov.cn

颍上县招投标网http://www.ysxztb.com

八、其他说明:

   1、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并管理颍上县财政局可研编制单位项目库采购项目有效期为三年(自签订入库协议之日起计算)不保证有效期内入库单位的最低项目数量。

   2、如开标当天每个投标单位家数只有3,则通过符合性及资格性评审合格后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各入库单位必须就以后所授项目积极响应,如有违规现象,招标人有权将其清除出库,1年内不能进入颍上市场,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招标人损失。

   4、各入库单位如咨询成果未能通过相关单位评审通过,则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法:

招标人:颍上县财政局

  址:颍上县顺河路

联系人:朱先生

  话:13956698604

招标代理机构: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颍上县人民西路246

联 系 人:鲍先生

电 话:0558-4560118

邮 箱:ys4560118@163.com

  重要提示

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2、中标(成交)供应商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供应商有非法转包、出卖资质违法行为的,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如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为同一单位只付可研编制费用。    

5、每个标段须分开单独制作标书。                               

20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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