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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财政局供热管道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12 10: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2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肃宁县财政局供热管道安装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180020016
项目联系人:段志炜
项目联系电话:13303069361
采购人:肃宁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肃宁县站前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5021376
代理机构:河北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03069361
预算金额:98.38627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9月22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1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方大科技园1号楼40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需提供: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度企业依法纳税证明(税务机关出具)、2016年度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制式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人近十年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委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供应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供应商出具);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它条件。注: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2017年养老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制式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建安B本、检察院出具的近十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6年度企业依法纳税证明、2016年度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省外企业提供进冀手续等资料的原件和全本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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