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九医院采购呼吸机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第九医院采购呼吸机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江北区采购办批准,现就宁波市第九医院采购呼吸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6274G
二、项目概况:
子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 (万元) | 简要技术规格 | 用途 |
一 | 呼吸机 | 7套 | 140 | 具有开机管道顺应性和阻力检测,管道漏气量检测和显示 | 宁波市第九医院用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014年9月12日(2014年9月12日以后注册企业自注册之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日期: 2017 年 9 月 12 日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5: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公告附件中具有可供潜在供应商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书面文本,若供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本不一致的,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邮箱:719126619@qq.com。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10 日13:30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八、开标时间: 2017 年 10 月 10 日13:30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十、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莹巧、叶陆英、梁慧强、王近娜、王燕
联系电话: 0574-87425583、87425371
传真:0574-87425373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采购单位:宁波市第九医院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574-55012968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574-87388097
十一、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一)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