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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谷里镇山后村节水灌溉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11 22: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泰市谷里镇山后村节水灌溉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泰市谷里镇山后村节水灌溉工程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谷里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XT2017-0147-00

2.2建设地点:新泰市谷里镇山后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一个村,为新泰市谷里镇山后村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51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专业)。

3.2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912日至201709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4.2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网址:www.taggzyjy.com.cn)与现场确认同时运行的方式。网上报名成功并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于2017  09201700分(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备注:“三证合一”的企业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仅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新泰市东周路698号)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并非现场报名。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现场确认不代表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4.3网上报名前须进行网上注册,没有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可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泰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根据 “资料下载”模块《企业信息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信息库诚信承诺书和企业信息库法人授权委托书》和“通知公告”模块(新泰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为“重要通知”模块)《关于暂停办理交易员证及取消企业入库信息审验的通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的公告》等文件要求完成注册。

4.4供应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者都需办理,否则其投标无效,待网上报名系统稳定之后,再取消现场确认环节。

4.5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50元整,售后不退。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查看有无澄清修改文件和接收澄清修改文件的步骤: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会员登录”,进入交易平台点击“澄清文件下载”模块,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同时登录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查阅。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模块下载《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单位常见问题解答》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009140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人:新泰市谷里镇人民政府

        址:新泰市谷里镇驻地

      人:于同环           

       话:1856230922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泰安市岱宗大街317

  理:翟富强           

        话:13665380660              

xtruixin1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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