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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首阳新区二期交通设施采购安装、市区3个路口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11 15: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偃师市首阳新区二期交通设施采购安装、市区3个路口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首阳新区二期交通设施采购安装、市区3个路口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公开二次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首阳新区二期交通设施采购安装、市区3个路口交通设施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056

2.3财政部门批复编号:偃政采〔2017099

2.4 采购内容:首阳新区18个主要路口采购安装交通设施;市区改造1个路口、安装2个路灯

2.5 建设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一标段:市区3个路口交通设施改造项目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 预算资金:约40万元

2.9 计划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 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记录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交通设施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报产品的唯一授权;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委托人);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2016年(含2016年)的审计报告);

3.7、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且随时可查);

3.8、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4.1、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注:外省企业进豫需要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并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及“一体化”网站查询信息加盖单位公章);生产厂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2、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4、提供2014-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2016年(含2016年)的审计报告);

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

4.7、报名时间:2017911----20179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8、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4.9、招标文件的获取: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套,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除豫建〔201638号规定以外的,审验时均查看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0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标人: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偃师市华夏路15

联系人:谢先生            话:0379-67762400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506

人:董先生                话:0379-62220309

电子邮箱:hnlhlyfgs@163.com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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