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冶河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二期工程(第五标段)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11 11: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冶河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二期工程(第五标段)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320110001
项目联系人:韩泽亮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采购人:石家庄市冶河灌区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西路31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7886556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预算金额:454.9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0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大街12号美东国际B座2306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有效的三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和具有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经历(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具有类似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经历(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6、近10年(2007年9月份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至少有1项同类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招标资格审查中同类工程业绩有关事宜的通知》(冀水建管[2012]49号)的要求为准);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说明: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不良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一、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冶河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二期工程(第五标段)二、项目编号:HBAT02211707274-SG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条第2款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大街12号美东国际B座2306室)领取招标文件,资料核验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2、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体系认证证书副本(中文版)、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说明:①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领取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及施工现场管理为同一人。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官网查询结果打印页为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③投标人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须提供;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之规定,投标人使用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只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冶河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二期工程(第五标段)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320110001
项目联系人:韩泽亮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采购人:石家庄市冶河灌区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西路31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7886556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预算金额:454.9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0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大街12号美东国际B座2306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有效的三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和具有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经历(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具有类似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经历(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6、近10年(2007年9月份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至少有1项同类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招标资格审查中同类工程业绩有关事宜的通知》(冀水建管[2012]49号)的要求为准);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说明: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不良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一、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冶河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二期工程(第五标段)二、项目编号:HBAT02211707274-SG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条第2款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大街12号美东国际B座2306室)领取招标文件,资料核验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2、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体系认证证书副本(中文版)、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说明:①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领取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及施工现场管理为同一人。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官网查询结果打印页为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③投标人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须提供;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之规定,投标人使用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只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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