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南省总队“两室四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2次)
我部就武警河南省总队“两室四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次),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武警河南省总队“两室四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2次);
1.2 招标项目编号:WJ-2017-1600-A00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共1个标段,包括指挥调度系统、安全及交换系统、信息中心机房系统、云桌面及云存储系统、UPS不间断电源、信息化配套装备、作战指挥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器存储系统等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 名 称 | 数量 | 预算价 | 技术要求 |
1 | 总队“两室四中心” 信息化建设 | 1批 | 2846.84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2.1供货及安装期:总队“两室四中心”信息化建设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完毕;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合格;
2.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以及军队、武警部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提供本国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提供企业2016年度审计报告;
3.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且目前无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声明;
3.5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保密局颁发的系统集成类别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3.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查询内容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投标代表人);
3.7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或报名前一天、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由前述网站下载,购买标书时交采购人查验并作为证据留存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中。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对产品及施工生产厂商要求提供授权书和产品、施工资质认定资格条件。
3.9投标产品及其施工、生产厂商应符合如下要求:
1)主要产品要求为国产设备、国内品牌(具体见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项目说明(二)技术指标、采购数量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原生产厂商的承诺书);部分产品(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其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及所投型号产品的投标授权书(有效期内,加盖公章,原件)。
2)投标产品属于有国家强制认证的{ 如ccc认证、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内要求强制采购的产品、(新)生产许可证产品、安全认证无线产品等}应符合国家强制认证要求并已提供有效证书。
3)要求绝密级屏蔽机房的屏蔽体施工单位,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屏蔽室建设类别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该施工单位的公章),并提供该施工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4)要求所投绝密级屏蔽机房的屏蔽体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的GJB-C级(含)以上认证(复印件,加盖该屏蔽体原生产厂商公章),并提供所投屏蔽体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和所投产品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8日每天8:30~11:30、14:30~16:30 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熊儿河路交叉口西南角武警河南省总队二楼采购中心;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和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武警物资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武警河南省总队综合信息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警河南省总队采购中心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56号
联 系 人: 军需处 杨助理 联系电话: 0371-55908337
监 督 人: 纪检处 祁干事
联系电话: 0371-56122702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8.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
8.2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中心出具的2017年以来任意4个月社保证明);
8.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证书;
8.4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保密局颁发的系统集成类别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8.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查询内容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投标代表人);
8.6 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记录,且目前无未解决的法律纠纷书面声明函;
8.7 提供企业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任意4个月的纳税和社保凭据;
8.8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
武警河南省总队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