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2016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通许县2016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许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通许县2016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
2.2、项目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7]024号
2.3、总投资:约3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机井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田间道路施工。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凿井工程专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
(6)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2月至2017年8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缴纳发票复印件、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3.2、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
(6)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2月至2017年8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缴纳发票复印件、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3.3、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3.4、开标时,各标段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亲自到场。企业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投标报名和开标时,视为放弃投标;
3.5、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9月11日至2017年09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4.3、(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书;(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一份。
注:根据汴公管办[2016]26号文件规定不再查看原件,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10:00分;
5.2、递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24990685 18736981086
招标代理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5500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