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边防总队食品安全检测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公安边防总队食品安全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公安边防总队食品安全检测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CY2017-ZB-11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瑞
项目联系电话:0991-8890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公安边防总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袁帅;0991-85121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瑞;18997950031,0991-8890005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大酒店8楼招标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食品多功能检测仪26台、瘦肉精检测仪26台与便携微生物检测仪26台采购及伴随的所有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经营范围内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10:00 至 2017年09月14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大酒店8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天山区大湾北路1024号金疆大厦七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时须携带三种不同检测仪各一台,同时携带:
1.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试剂与对照组试剂
2.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试剂与对照组试剂
3.微生物试剂与对照组试剂
质保期:设备质量保证期为1年,所配带试剂不少于1年的常规使用量,从第二年度开始,使用单位需从供货商单独购买试剂时,供应商应将试剂价格低于市场价的30%出售。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