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社数据中心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盛隆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国日报社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日报社数据中心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日报社数据中心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SLTC-2017-F0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89565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日报社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5号
联系方式:中国日报社,gulin@chinadaily.com.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盛隆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韩女士,010-88956517转809、81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北方地产大厦6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中国日报社数据中心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一项
招标内容:拟租用IDC机房托管服务,为报社业务系统提供互联网访问服务能力。通过专业、可靠、高效和安全的服务商,为报社的关键业务的稳定运行提供稳定基础的IDC基础环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在国家政策和预算批复都能保证的情况下,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过招标单位考察与评估,中标方达到服务要求,则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各项条款在顺延期继续有效,顺延合同的服务有效期起算时间为上一期服务期截止日的下一日;凡中标方没有达到服务要求者,招标单位有权重新招标选择其它供应商;
2、第二、三年合同签订在满足中央财政资金及中国日报社项目资金使用要求的前提下,以当年财政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金额为基准进行续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包含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北方地产大厦612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请按下述地址汇款,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5号中国日报社主楼五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起止时点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支持开展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