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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一带一路创业港(兰州大学新校区)概念性规划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08 17: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兰州大学一带一路创业港(兰州大学新校区)概念性规划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一带一路创业港(兰州大学新校区)概念性规划

项目编号:LZU-2017-0099-FW-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老师、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31-8913598、0931-89138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大学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931-891293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兰州大学一带一路创业港(兰州大学新校区)概念性规划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受兰州大学委托,对兰州大学一带一路创业港(兰州大学新校区)概念性规划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和投标,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大学一带一路创业港(兰州大学新校区)概念性规划;

2.项目编号:LZU-2017-0099-FW-GK

3采购内容、预算及标段划分等: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人民币)

交货(实施)地点

交货(完成)期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

兰州大学一带一路创业港(兰州大学新校区)概念性规划

690万元

兰州大学校内

分阶段实施,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

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规划范围

兰州大学一带一路创业港(兰州大学新校区)项目(以下简称创业港)地处兰州市主城区东北侧,四至范围:东至台湾沟,西至大浪沟,北至大磨沟,南至太平洋建设集团一期开发区域,总面积约500公顷。

规划任务

1.按照《兰州大学一带一路创业港(兰州大学新校区)建设规划纲要》深度要求进行规划。

2.深化创业港的定位,体现创业港的区位引领带动作用;理顺其所处区位与兰州主城区、兰北新城及城市周边区域的关系;运用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出创业港的产学研发展策略及空间生长模式。

3.对规划范围内空间结构、功能布局、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文化体系、能源利用、综合防灾等进行总体规划;对规划范围内整体风貌、建筑、绿地系统、水系、照明等进行景观风貌规划;对规划范围内的空间形态、高度和天际线、开敞空间、建筑设计、地下空间等提出设计目标与设计指引。

4.对项目土地开发价值进行评估,提出土地开发强度、运营模式建议。

5.对项目进行经济分析论证,形成项目投资概算,制定可行的行动计划。

6.编制土地整理方案。参照《兰州市城关区荒山造地技术管理规程QG2012-001》。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十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项目规划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师及教授级高级规划师职称,承担本项目的工作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具有相应从业资格。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近三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www.ccgp.gov.cn),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规定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良信用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方可参加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8日至9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管理科(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514A室)。

2.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9月8日至9月18日

获取方式:自行从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招标公告链接网址下载(免费获取);

投标人如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投标(响应)开始时间15天前通知采购人,否则,将视为对本采购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招标(评审)后提出任何异议。

投标人如认为资格预审条款含有标明特定的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资格预审开始时间5个工作日前通知招标人,否则,将视为对资格预审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资格预审后提出任何异议。

3.报名时应携带材料及要求:

(1)兰州大学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报名申请表(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复印件;

(4)项目规划负责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或一级建筑师及教授级高级规划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5)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须按上述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4.资格预审报名与投标报名合并,投标人只需报名一次(只需一套材料)。

四、资格预审要求

招标人将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要求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截止时间(同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地点(同资格预审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516A室;

3.资格预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明;

(5)承担本项目规划负责人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师及教授级高级规划师职称证明;

(6)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概况;

(8)投标人近十年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合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验收报告);

(9)2016年经审核合格的第三方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10)2016年公司纳税证明(可包含于第(9)项内容中);

(11)2016年公司社保缴纳证明(可包含于第(9)项内容中);

(12)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主要成员名单及简历;

(13)投标人近三个月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主要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不包含邀请的院士或设计大师);

(14)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主要成员(除负责人外)从业资格证明;

(15)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主要成员(含负责人)曾经承担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证明。

对以上材料,各投标人必须在资格预审时提供第(1)(2)(3)(4)(5)(6)(8)(9)(10)(11)(13)项要求的材料原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须提供包含上述15项材料的资质响应文件,否则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预审结果将于评审结束后通知各投标人

5.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27日14:30前书面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五、现场勘察及答疑安排

 1.勘察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7日上午8:30于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下统一乘车,赴现场勘察(兰州市主城区东北侧,青白石片区太平洋建设集团一期开发区域);

 2.答疑时间及地点: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8日前将需要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504室,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xxqb@lzu.edu.cn;具体答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相关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且书面确认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兰州大学一带一路创业港(兰州大学新校区)建设规划纲要》《兰州大学一带一路创业港(兰州大学新校区)概念性规划任务书》、地形图等相关资料,对涉密资料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疑;各投标人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联系人(须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勘察及答疑;对未参加现场勘察及答疑的,不另行安排,对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有关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516A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采购活动实施部门联系方式

实施部门: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报名0931-8912831,质疑0931-8912932。

(二)项目技术联系人(采购需求相关):

王老师,电话:0931-8913863_齐老师,电话:0931-8913598_

    八、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一)标书费售价: 免费获取,自行网上下载

(二)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和支票),每个投标人一个采购项目只需交一份投标保证金。

    汇款和转账均必须以单位的名义和账号,不接受个人账户,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通过银行电汇或转账报名的,在办理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或转账备注上必须填写清楚项目编号和投标保证金等关键信息,如:LZU-2017-0099-FW-GK投标保证金”字样。

     1.本项目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

     2.转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支票):

     2.1投标人从其企业的基本账户中转出。

     2.2 投标人通过银行电汇。

(三)收款单位开户信息

    单位名称:兰州大学

    开户户名:兰州大学

    开户行:甘肃省兰州市工商银行天水路支行

    账号:2703002409026413243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16日前完成转款,并确保到账。

(五)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http://zbb.lzu.edu.cn)发布。

                    

 

                           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十年无行贿犯罪记录;(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项目规划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师及教授级高级规划师职称,承担本项目的工作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具有相应从业资格。(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近三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www.ccgp.gov.cn),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规定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良信用记录。(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方可参加投标。招标人将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要求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截止时间(同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2.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地点(同资格预审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516A室;资格预审材料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17:27 至 2017年09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行从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招标公告链接网址下载(免费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从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招标公告链接网址下载(免费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516A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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