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农业供水综合改革宣传推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业供水综合改革宣传推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农业供水综合改革宣传推广项目
项目编号:0773-1741GNOA021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鑫 薛艺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路23号北坞创新园北区8号楼
联系方式:陈晨010-628192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鑫 薛艺
代理机构地址: 010-6840502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招标需求及采购用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与舆论工具,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中央、北京市有关农业用水水费征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好典型、好经验,提高全民对农业水费征收的认识,有效地动员、引导、激励群众缴纳农业水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 | 备注 |
1 | 农业供水综合改革宣传推广项目(宣传牌制作) | ¥75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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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业供水综合改革宣传推广项目(宣传片拍摄及制作) | ¥6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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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共两个包,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拆分,对一个包的部分响应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15:28 至 2017年09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时被授权本人应持:⑴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⑵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加盖公章);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三证合一除外);⑷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⑸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⑹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每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下列形式提交:转账支票或电子汇票,致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注:确定为中小型企业的潜在投标人,也可选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指定的担保公司代为担保。担保函需要开标前提前三个工作日送达招标机构。同时附带相关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