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民族工业园园区绿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零星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市宏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 清远民族工业园园区绿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零星工程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82-201709-174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民族工业园园区绿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零星工程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6,7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内容:清远民族工业园园区绿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零星工程。 5.2、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5.3、付款方式: 5.3.1、货物进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5.3.2、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5.3.3、余下合同总价款10%在项目质保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完毕。
六、供应商资格: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4、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6.5、提供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6、提供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注:代缴社保证明不属于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6.9、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宏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商住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1、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2、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以下第2和第3点证明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9月11日 至 2017年9月1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宏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商住楼3层商铺0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宏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宏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朱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66241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辜先生 | 联系电话:0763-667613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宏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商住楼3层商铺02号 |
联系人:谭健怡 | 联系电话:0763-3662413 |
传真:0763-3662412 | 邮编:511500 |
(三)采购人: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城南清远民族工业园 |
联系人:唐伟成 | 联系电话:0763-6676133 |
传真:0763-6676133 | 邮编:5134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宏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