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郑州市商城路、顺河路道路大修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08 16: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郑州市商城路、顺河路道路大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商城路、顺河路道路大修照明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商城路(人民路-玉凤路)、顺河路(人民路-玉凤路)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顺河路(人民路-玉凤路)道路大修照明工程;
第二标段:商城路(人民路-玉凤路)道路大修照明工程;
注:投标人可同时就上述二个标段报名并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3.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人出具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4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城市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在发布公告之后);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报名时间: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3报名地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129号天一大厦B座2101室)。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0371-63987108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君益
电 话:0371-55621201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