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7-SH445A园博苑移动LED显示屏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园博园景区管理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7-SH445A 园博苑移动LED显示屏 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7-SH445A 园博苑移动LED显示屏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SH445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58229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园博园景区管理处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杏海堤中段
联系方式:林工(0592-62267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施先生5822912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园博苑移动LED显示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小企业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税务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一照一码”、“营改增”等政策调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动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8:00 至 2017年09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①“保证金”
缴交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禾支行;帐号:129360101400001856
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0592-5822902。
②“文件费、服务费”
缴交收款单位全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帐号:8360012042000025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信息安全产品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