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复兴路办公区新闻系统高清改造(二期)货物——演播室播出及监看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央电视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央电视台复兴路办公区新闻系统高清改造(二期)货物——演播室播出及监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央电视台复兴路办公区新闻系统高清改造(二期)货物——演播室播出及监看设备
项目编号:TC170P61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德淳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816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
联系方式:赵老师; 010-685087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德淳、王胜杰;010-62108164/6210822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央电视台复兴路办公区新闻系统高清改造(二期)货物——演播室播出及监看设备: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用途 | 预算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虚拟承重设备 | 一批次 | 用于中央电视台复兴路办公区新闻演播室高清改造 | ¥2,250,000.00 | “中型虚拟气压升降台:配备数据处理单元以及设置控制器”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
2 | 高清专业显示设备 | 一批次 | 用于中央电视台复兴路办公区新闻演播室高清改造 | ¥900,000.00 | “高清专业显示设备:屏幕尺寸(对角线)不小于55吋”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
3 | 演播室播出服务器及控制终端 | 一批次 | 用于中央电视台复兴路办公区新闻演播室高清改造 | ¥8,050,000.00 | “服务器类型:机架式服务器”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
4 | 高清制作视频服务器 | 一批次 | 用于中央电视台复兴路办公区新闻演播室高清改造 | ¥5,240,000.00 | “服务器可实现循环录制功能,录制时长至少可保留48小时”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
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内 | |||||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中央电视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下的投标;3) 包1/虚拟承重设备:投标人须为所投主要设备(中型虚拟气压升降台、中型虚拟三脚架)的制造商,或经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制造商不再具备投标资格;4) 包2/高清专业显示设备:投标人须为所投主要设备(高清专业显示设备)的制造商,或经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制造商不再具备投标资格;5) 包3/演播室播出服务器及控制终端:投标人须为所投主要设备(指“播出服务器”)的制造商,或经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制造商不再具备投标资格;6) 包4/高清制作视频服务器:投标人须为所投主要设备(指“高清视频制作服务器”)的制造商,或经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制造商不再具备投标资格;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4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融金中财大酒店会议室(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南门西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限与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邮箱:cntcitcp@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