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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关于对庆铭路等8条道路电力工程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08 09: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7-145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的委托,就关于对庆铭路等8条道路电力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庆铭路等8条道路电力工程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7-14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规模:

一标段:沅江路、赣江路、石柱东路、庆铭路四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

二标段:金融一街、金融二街、炫月路、烟波路四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

三标段:沅江路、赣江路、石柱东路、庆铭路四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的监理工作;

四标段:金融一街、金融二街、炫月路、烟波路四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的监理工作。

2、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四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3、资金来源和预算金额: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预算金额如下:

一标段:9752483元

二标段:7031225元;

三标段:148516.5元;

四标段:107074.5元;

4、工期:

一标段:60日历天;

二标段:60日历天;

标段:相应标段施工合同内工期;

标段:相应标段施工合同内工期。

5、质量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标段、四标段监理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4个标段如下:

一标段:沅江路、赣江路、石柱东路、庆铭路四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

二标段:金融一街、金融二街、炫月路、烟波路四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

三标段:沅江路、赣江路、石柱东路、庆铭路四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的监理工作;

四标段:金融一街、金融二街、炫月路、烟波路四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的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至二标段投标人资格如下(施工):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含三级)以上、承修三级(含三级)以上、承试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与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统筹证明。

3.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查询信息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4.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及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统筹证明(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5.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谈判(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至四标段投标人资格如下(监理):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报名监理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综合资质;

3.项目总监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与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统筹证明(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查询信息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

5.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及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统筹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谈判(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2标段均为施工标段,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3-4标段均为监理标段,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报名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报名时间)2017982017 9  14  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报名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4楼415室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雪松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一标段至二标段施工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提供)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提供)、委托人的养老统筹证明和劳动合同;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4、20152016年度)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财库【2012】124号文);

4)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六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

5)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六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投标人应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7)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

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查询信息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企业信用查询网页版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如有不良记录,代理公司不予接受其报名)。

注:

1、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2、不符合资格的将被拒绝,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标段-标段监理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提供)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提供)、委托人的养老统筹证明和劳动合同;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

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4、20152016年度)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财库【2012】124号文);

4)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

5)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投标人应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7)拟派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

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查询信息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企业信用查询网页版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如有不良记录,代理公司不予接受其报名)。

注:

1、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2、不符合资格的将被拒绝,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每个标段,图纸300元/每个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如申请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9 28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郑航宾馆后院餐厅二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9 28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郑航宾馆后院餐厅二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

人:卢先生

话:0371-68971225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938289758,0371-56788119

电子邮箱:2413807916@qq.com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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