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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围(第二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07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四川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川师范大学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围(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四川师范大学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围(第二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02-1740CITC6050-2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83199536、81133425转875、8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师范大学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 028-847660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晖 010-63348948 何先生 028-83199536、81133425转875、85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四川师范大学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围(第二次)采购项目

数量:1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类别

品目号

名称

特殊资格条件

入围家数

调价间隔

1

面粉

1

包子馒头用粉(特一粉)

1、提供《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若投标企业非生产企业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及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3、提供各品种距本项目开标时间6个月及以内的产品质检报告(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见第六章第二条项目要求

2家入围

1家供货

半年调价

高精粉(拉面用面粉)

2

调味品

1

谷氨酸钠味精

1、提供《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提供各品种距本项目开标时间6个月及以内的产品质检报告(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见第六章第二条项目要求

3、若投标企业非生产企业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及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1家

不调价

鸡精

2

食用盐

1家

3

鲜牛肉类

1

鲜牛肉及副产品

1、生产厂家提供《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流通企业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授权及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3、提供牛肉类产品距本项目开标时间6个月及以内的产品质检报告(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见第六章第二条项目要求

2家入围

1家供货

半年调价

4

清真食品

1

清真牛羊肉及鲜、冻禽产品、半成品

  1. 提供《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牛肉生产厂家《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2、流通企业提供牛肉生产企业授权及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3、提供牛肉类产品距本项目开标时间6个月及以内的产品质检报告(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见第六章第二条项目要求

2家入围

1家供货

半年调价

5

干杂

1

干杂产品

  1.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提供白糖、酒米、玉米淀粉、辣椒面、花生米、粉条距本项目开标时间6个月及以内的质检报告(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见第六章第二条项目要求

2家入围

1家供货

半年调价

6

水产

1

鱼类产品及水发产品

  1. 投标企业为水产养殖企业,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提供任意一个或以上鱼类品种距本项目开标时间6个月及以内的质检报告。(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见第六章第二条项目要求

2家入围

1家供货

半年调价

7

面制品

1

干面及鲜切面

  1. 提供《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非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及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3、提供干面及鲜切面距本项目开标时间6个月及以内的产品质检报告(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见第六章第二条项目要求

1家

不调价

8

豆制品

1

豆腐及豆制品

  1. 提供《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非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及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3、提供豆腐、豆芽距本项目开标时间6个月及以内的产品质检报告(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见第六章第二条项目要求

1家

不调价

9

泡菜

1

泡菜类

  1. 提供《生产许可证》;
  2. 提供距本项目开标时间6个月及以内的产品质检报告1份及以上(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见第六章第二条项目要求

1家

不调价

10

接待原材料

1

各类接待用食材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1家

每月调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6. 产品资格条件:详见投标邀请第四条中各包特殊资格条件7.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798922日每天9:00-12: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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