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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环卫停车场用电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07 17: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环卫停车场用电工程已由区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环卫停车场用电工程

2.2招标编号:XCZB00-1707015

  2.3项目规模及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京广快速北延天河路桥下,亿豪山水人家以南,京广快速路以东,天河路桥下以北规划环卫停车充电场地一块,正式用电安装3*500KVA变压器,用于环卫车充电桩及办公,要求单电源供电。具体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以及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办理供电手续、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建筑市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级、承试级资质或者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另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或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4、2015、2016年度单独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连续三年盈利;

3.5 投标人需提供自2017年1月(含1月)以来其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6 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 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4.1.1~4.1.8款应根据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1.3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1.4 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员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没有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

4.1.5 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1.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4.1.7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8 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打印件;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0907日至2017年0914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层1606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出售;

    5.3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 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 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

      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F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787168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A座2209室

    联系人:刘先生田女士

    电话:0371-63976168/63976198

 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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