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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专用机房改造项目(科研所) (项目编号:0615-174117020730)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08 06: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专用机房改造项目(科研所) (项目编号:0615-174117020730)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专用机房改造项目(科研所)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专用机房改造项目(科研所)
2.项目编号:0615-17411702073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48个10/100/1000 Base-T自适应以太网端口4个万兆SFP+口 552
三、项目预算
552.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均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未完成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4、供应商须具备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证书。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红色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特别提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否则后果自负。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9-07 到 2017-09-14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取,供应商需提供单位纳税识别号(15位税号)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获取竞争性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9月6日-2017至9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8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9-28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贾劼 庞林
2.联系方式:022-2355662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霍警官:5886026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2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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