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机械学院高性能计算机集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大学机械学院高性能计算机集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机械学院高性能计算机集群项目
项目编号:TDZC2017N01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740758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
联系方式:孟老师:022-2740628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机械学院高性能计算机集群,1台/套,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7日 09:19 至 2017年09月1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系统(http://zbb.tju.edu.cn/)已注册且审核通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供应商方可在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系统(http://zbb.tju.edu.cn/)内购买或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电子文档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A118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