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局食品实验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受花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花都局食品实验室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花都局食品实验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DKAD17GZ0831-54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吕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61993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花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华路13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20-868953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吕小姐 020-8619935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花都局食品实验室改造项目 | 1项 | ¥877,55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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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下列资质之一: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5、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75522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乘坐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乘坐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下列资质之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我公司网站上下载“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勘察:
1、勘察时间:2017年09月22日起至2017年09月27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概不受理)。
2、勘察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华路13号
3、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689538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策文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