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反恐指挥中心大屏及信息化设备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反恐指挥中心大屏及信息化设备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反恐指挥中心大屏及信息化设备改造
项目编号:ZHGJ2017-2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辉鹏
项目联系电话:86414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方式:黄辉鹏,86414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劭熙,2173701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反恐指挥中心大屏及信息化设备改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在珠海市的分支机构,且须为非外商投资企业(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3)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等级为一级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等级为一级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提供其上级机构持有的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货物(LED显示主屏、矩阵管理主机、调度系统MCU、高清视频终端、高清电视墙服务器、录播系统、汇聚交换机)的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投主要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生产厂家(或其分支机构)的印章,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未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拟上述制造商的只须提供所投上述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书);(5)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6)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64.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7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1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