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双创示范街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双创示范街区项目监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双创示范街区项目监理招标
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709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红
项目联系电话:158431058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
联系方式:付主任0431- 827712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红184310586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2楼招标二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70913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双创示范街区项目监理招标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复文件:长宽发改字[2015]69号文件。建设资金:100%专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亮化、弱电、景观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双创示范街区项目监理招标;
2.2招标内容及范围: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双创示范街区项目的亮化、弱电、景观工程监理;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
2.4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1项以上类似监理业绩;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单位需持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2楼招标二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付主任
联系电话:0431- 82771232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红
联系电话:15843105866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2楼招标二部
邮 编:13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1项以上类似监理业绩;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单位需持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2楼招标二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2楼招标二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2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