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神木市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办公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神木市公安局办公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SMZCZ-2017189
三、采购人名称:神木市公安局
地址:神木县东兴街中段
联系人:高小龙
联系方式:13488480447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台式计算机120台、便携式计算机10台、复印机1台、高速扫描仪15台、彩色打印机20台、彩色打印复印一体机2台、打印机30台、传真机15台、相机5台、移动硬盘20块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
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壹仟捌佰元整(¥:1271800.00)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且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适格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
4、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
5、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2】90号)。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4日(节假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708室)
八、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
1、投标方介绍信;
2、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向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2000元整,以网上银行、电汇等非现金公对公方式交纳。
十、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8-9时;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西安皇后大酒店三楼会议室(西安市兴庆路45号);
十二、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9时;
十三、招标组织单位: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七楼西侧
联 系 人:杨平
联系电话:0912-833884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理处
账 号:2710021201201000015016
行 号:402806200743
神木市政府购中心
二O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