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佛山市三水区直单位法律、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17-2018年度佛山市三水区直单位法律、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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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受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展改革统计)、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的委托,对2017-2018年度佛山市三水区直单位法律、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TC2017(SS)XZ001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
一、 | 采购项目编号:TC2017(SS)XZ0019 | |
二、 | 采购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佛山市三水区直单位法律、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 |
三、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 | |
四、 | 采购数量:一项(详见政府采购文件) | |
五、 |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政府采购文件。 | |
六、 | 供应商资格: | |
分包一: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4、 投标人2014年以来未受过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以律师协会证明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报名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和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另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 律师协会证明(2014年以来未受过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分包二: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投标人必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 投标人2014年以来未受到行政处分及省级或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以省级或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证明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报名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和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另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省级或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证明(2014年以来未受到行政处分及省级或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 分包三: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投标人必须是在税务师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且年检合格,提交相关备案年检证明材料。 4、 投标人2014年以来未受过税务师协会行业处分,以税务师协会证明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报名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和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另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备案年检证明(税务师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且年检合格); (3)税务师协会证明(2014年以来未受过税务师协会行业处分)。 分包四: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财政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 4、 投标人2014年以来未受过评估协会行业处分,以评估协会证明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报名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和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另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财政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 (3)评估协会证明(2014年以来未受过评估协会行业处分)。 分包五: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4、 投标人2014年以来未受过评估协会行业处分,以评估协会证明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报名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和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另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3)评估协会证明(2014年以来未受过评估协会行业处分)。 分包六: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范围执业土地评估资质。 4、 投标人2014年以来未受过评估协会行业处分,以评估协会证明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报名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和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另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省级(或以上)范围执业土地评估资质; (3)评估协会证明(2014年以来未受过评估协会行业处分)。 备注:1.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及领取政府采购文件,对未登记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文件; 2.接受联合体参与的项目,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按要求分别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3. 接受分支机构参与的项目,提供辖属的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它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法人机构与分支机构的资质均可互为有效(法律法规另有说明的除外); 4.《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 ||
七、 | 招标文件公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05日-2017年09月12日 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进行询问,或可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委托相关人员(请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委托书》)以书面形式(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 |
八、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9月05日至2017年09月22日期间(领取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前台(详细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
九、 |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9月26日08:30--09:30 提交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二室。 | |
十、 |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09时30分。 | |
十一、 |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时30分。 | |
十二、 | 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二室。 | |
十三、 |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09月05日至2017年09月12日止。 | |
十四、 | 联系事项 | |
(一) | 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展改革统计)、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中山东路81号/佛山市三水区康乐路2号 |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7771609 | |
传真:0757-87771609 | 邮编:528100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 |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 ||
联系人:朱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7758501 |
传真:0757-87758501 | 邮编:528100 | |
网址:http://ssggzy.ss.gov.cn/ |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 | ||
2017年09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