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环境保护局正宁县乡村环保垃圾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庆阳明基置业有限公司受正宁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正宁县乡村环保垃圾桶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QYMJZC2017-003
二、招标内容:50L的垃圾桶20000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金额:980000.00元,非PPP项目。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新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
(2).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4).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厂家对本产品的授权函原件及授权生产厂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生产厂家直投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私章)三份。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 9 月 5日至2017年 9 月1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庆阳明基置业有限公司(现场领取不邮寄)
地址: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小区10号楼一单元302室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期限:
1、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玖仟捌佰元整,小写:¥9800元整。
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开户行:兰州银行庆阳新区支行
户 名:庆阳明基置业有限公司
账 号:1021 6200 0083 480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5日15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峰区宏瑞酒店五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西峰区宏瑞酒店五楼会议室
十、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招标人:正宁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宋鹏飞
电 话:15209346123
地 址:正宁县商业街2号
2、代理机构:庆阳明基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文
电 话:18298849624
地 址: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小区10号楼一单元302室
庆阳明基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