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公安业务自助办理服务机采购项目(03包重招)招标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中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中山市公安局公安业务自助办理服务机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709-025-016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公安业务自助办理服务机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08,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03包组:身份证自助申请机26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投标人若不是所投设备制造商,则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公告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公告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所投设备生产商证明材料或由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前1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结果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05日 至 2017年09月1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排 详见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十、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排 详见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05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魏先生 | 联系电话:0760-8998280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0760-88713233-60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陈元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 |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
联系人:张仕志 | 联系电话:0760-87161436 |
传真:0760-87161436 | 邮编:528403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