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改革成本支出项目—佛山市环境大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实验室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对 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改革成本支出项目—佛山市环境大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实验室建设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1708-212002-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改革成本支出项目—佛山市环境大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实验室建设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5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8月1日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4、本项目部分仪器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详见“招标文件2.2项目采购详细要求”),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04日 至 2017年09月1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5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5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04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霍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387627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 |
联系人:王炫焜 |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
传真:0753-2390361 | 邮编:514021 |
(三)采购人: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8号 |
联系人:毕晓萍 | 联系电话:0757-83876370 |
传真:0757-83876370 | 邮编:528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