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法院监所高清数字法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法院的委托,对 监所高清数字法庭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8-146143-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监所高清数字法庭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监所高清数字法庭建设项目,供应商应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 6、投标人纳税和缴纳社保材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04日 至 2017年09月0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78号东方巴比伦五楼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78号东方巴比伦五楼501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78号东方巴比伦五楼5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04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 | 联系电话:0752-253395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 联系电话:0752-556700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601房 |
联系人:彭雅悦 | 联系电话:020-38858687 |
传真:020-38858516 | 邮编:510510 |
(三)采购人: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法院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新澳大道四街 |
联系人:何伟锋 | 联系电话:0752-5567008 |
传真:5579630 | 邮编:51608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4日